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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是做个人鉴定还是司法亲子鉴定?
发表时间:2018-01-14 16:37作者:江苏亲子鉴定中心 阅读次数:111

 

  当对自己与孩子血缘关系存在疑虑的时候,应当如何进行亲子鉴定而使问题简单化?
  
  亲子鉴定分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两种情况,而人们普遍对此认识不清,甚至将两者混淆。新闻报道中出现的一些亲子鉴定导致身败名裂、妻离子散的案例应当都是指司法鉴定。因为只有司法鉴定才要求鉴定人身份公开,才会进而导致新闻记者的采访和在媒体上的报道,才能够提到"案例"这个层次上来。
  
  新闻中报道中的事例都是属于司法鉴定范畴的,大部分鉴定结果即使表明父子之间确实有血缘关系,最终的也往往闹得身败名裂、家庭破裂。法院也上过了,媒体报道过了,忙了半天,花了很多钱和精力,最后的结果还是自己的孩子。这些原本可以通过个人鉴定轻松化解的小问题就这样"闹大了"。可以说,司法鉴定导致这些不良后果应当是必然。都已经到了上法庭,见媒体的程度上来了,这个家庭还能维持多久?
  
  司法鉴定带来的不良后果经过媒体过分的宣传,往往在人们心中建立起一个错误概念:亲子鉴定是洪水猛兽,是很可怕的,是会造成身败名裂、妻离子散的…… ,这是绝对绝对片面的,人们了解的仅仅是亲子鉴定的一方面--司法鉴定,而对于个人鉴定则缺乏认识。
  
  所谓个人鉴定,就是在非司法的情况下,在充分尊重鉴定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的DNA亲子鉴定。这样的鉴定,由于方式隐秘、步骤简单、收费低廉,且能够为是否有必要进行司法鉴定提供决策参考。而多数人做了亲子鉴定,只是想知道是否孩子是自己的,以便有个说法,有个安排,并不想把这种事搞到法庭上。在欧美的亲子鉴定中,个人鉴定的数量远远超越司法鉴定。而在中国却鲜见关于其正确合理的宣传。
  
  面对越来越多的亲子鉴定需求,我们不鼓励草率地去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动不动就去跟司法搭边,不仅对自己不利,对家庭不利,对社会的安定团结也不利!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必要上升到这个层次上来。有这方面需求的父亲首先可以进行灵活的个人鉴定,当鉴定结果表明有必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利时,再进行司法鉴定也不晚。况且,大部分情况下根本无需去进行司法鉴定。
  
  草率选择司法鉴定,以致名誉受损、夫妻感情破裂、花费很多钱和精力,最终结果证明还是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如果事先选择个人鉴定,则能规避很多风险,并不给孩子带来灰色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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