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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非亲生,对方不肯做亲子鉴定该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20-01-10 15:47作者:江苏亲子鉴定中心 阅读次数:197

 

  【案例介绍】
  
  李某与孙某结婚后,次年孙某生下一女。全面放开二孩后,夫妻二人准备生育二胎,却始终没能怀上孩子。李某去医院检查,发现双侧精囊区未见明显正常精囊图像,不可能正常产生精子。李某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想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可是孙某不同意,李某就做亲子鉴定相关规定来司法所咨询。
 
  
 
  【法理解释】
  
  亲子鉴定就是通过血型、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亲子鉴定手续根据鉴定用途不同,可以分为个人委托和司法委托两种形式。个人委托亲子鉴定流程相对简便,可以到鉴定中心现场采集样本,鉴定报告法律效力不强。
  
  司法委托的亲子鉴定则由司法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签发亲子鉴定委托书,个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到鉴定中心现场办理亲子鉴定手续。鉴定报告上会有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照片、司法鉴定人的签名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中,李某可以起诉张某,如果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足以怀疑其与被告所生育的孩子间不存在亲子关系,而经法院释明,若孙某仍拒绝进行亲子鉴定,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但可以推定李某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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